2015年,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正式拉开帷幕,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架构,我国电力市场改革持续走向深水区。经过9年的探索实践,多层次统一的电力市场体系已初具雏形,交易品种涵盖电力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和容量,交易范围覆盖省间、区域、省内,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等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电力交易机构实现相对独立规范运作,反映供需的市场化定价机制初步形成。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出了系统部署,明确了“深化能源管理体制改革,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改革任务,为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
坚持系统思维
推动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行稳致远
拥有超大规模且极具增长潜力的市场,是我国发展的巨大优势和应对变局的坚实依托。2017年以来,我国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进入快车道。截至2024年10月,累计24个地区开展了电力现货市场探索实践,山西、广东、山东、甘肃4个省级电力现货市场先后转入正式运行,“中长期差价合约+现货市场全电量集中优化”的市场架构得到充分验证。南方区域电力市场自2023年12月以来开展了多次结算试运行,有效探索了区域电力现货市场的可行性建设路径。
此次,省间电力现货市场的正式运行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补全了关键环节。市场建设面临的不再是“需不需要”,抑或是“应不应该”的问题,而是寻找让市场机制更完善、价格信号更真实、参与主体更多元、覆盖范围更全面的路径。
充分发挥电力现货市场的资源优化配置作用。省间与省内电力现货市场的建设运营,充分验证了以市场方式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与效益的积极作用。经营主体申报量价信息已成为电力生产组织的重要依据,电力生产组织由计划全面转向市场,市场运营与系统运行融合程度进一步加深。
更好发挥电力现货市场的安全保供作用。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核心是做好市场机制的“立”与价格机制的“破”,关键在于坚持“先立后破、破立并举”。通过持续完善省间、省内电力现货市场关键机制,形成反映真实供需的分时价格信号,以供需紧张时段的高电价激励火电企业顶峰发电,引导电力用户优化用电行为,助力电力安全保供。
持续发挥电力现货市场对新能源消纳的促进作用。围绕实现“双碳”目标和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新能源将持续保持较快增长,稳妥有序推动新能源参与市场成为各方共识。这其中的关键是运用好省间、省内电力现货市场的分时价格信号,在新能源大发时段,引导火电企业压降出力为新能源腾出消纳空间,并鼓励电力负荷向低价时段、低价区域聚集,促进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
坚持战略思维
加快构建省间市场化交易新格局
纵观省间电力现货市场的发展不难发现,市场交易机制的逐步完善与市场化改革的稳步推进一脉相承、息息相关。
2017年,为解决新能源快速发展所带来的消纳问题,跨区域省间富余可再生能源电力现货交易试点工作正式启动。通过挖掘跨区域省间输电通道的富余容量,有效促进送端可再生能源的外送消纳。截至2022年,16个省份超过2300家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参与交易,累计减少可再生能源弃电量超260亿千瓦时。2022年11月,在跨区域省间富余可再生能源电力现货交易试点的基础上,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省间电力现货市场主要开展了三方面机制创新。
市场交易范围显著扩大。省间电力现货市场准入范围不断扩大,实现了风电、水电、光伏、火电、核电等各类电源的全面准入。同时,在国家电网经营区全覆盖的基础上,引入蒙西电网参与交易,构建了网间余缺互济新模式。
市场交易机制逐步优化。充分适应新能源消纳与电力安全保供的新形势,允许送、受端省份根据电力、电量平衡情况,在不同时段灵活切换购电与售电的角色,促进甘肃、四川、青海等送端省份实现“午间外送促消纳、晚间回购保供应”,极大提升了省间市场化交易的灵活性。
市场交易时序更加紧密。为适应省间、省内电力现货市场交易组织需要,应以省间、省内电力调度运行方式为基础,不断迭代优化省间、省内市场交易时序。日前市场按照省内预出清、省间正式出清、省内正式出清的时序开展,有效保障了日前市场的紧密衔接。日内市场将全天划分为12个交易时段,为省内市场组织明确了交易边界。
坚持问题导向
着力破解资源优化配置难点堵点
站在当下,省间电力现货市场的正式运行并不是省间电力市场建设的终点,而是省间电力市场创新融合发展的全新起点,更是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重要基础。要充分发挥省间电力现货市场的市场化余缺互济作用,做好省间现货与省间中长期、省间现货与省内现货、省间现货与区域辅助服务的衔接关系,加强省间、省内市场基础制度统一,为未来市场融合奠定基础。
面向未来,立足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省间电力现货市场与省间中长期交易的衔接机制需要创新突破,进一步健全省间电力市场交易机制,提升省间交易灵活性。同时,随着省间壁垒和政策性交叉补贴等问题的逐步解决,要进一步探索扩大省间电力现货市场交易范围和覆盖主体,推动南方区域逐步参与省间电力现货交易,建立健全售电公司、电力用户直接参与省间市场的相关政策机制,明确电力保供责任划分,完善信息披露机制和数据接口,不断提升市场运营服务水平,更好发挥省间电力现货市场的资源优化配置作用。(国网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 张高 张晓萱 范孟华)
责任编辑:王萍
来源:《中国电力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