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加强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管理

  中国能源新闻网讯(记者 李东海) 10月30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提升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能力服务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简称《通知》),提出加强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管理,坚决防范并网安全事故发生。

  《通知》指出,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指引下,我国新能源装机占比快速提升,新型储能、虚拟电厂、分布式智能电网等新型并网主体广泛涌现,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取得显著进展。但由于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管理相关规范标准较为分散,个别新型并网主体尚未纳入统一调度,导致涉网安全管理出现部分真空,影响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通知》要求,各地要综合考虑系统安全需要、技术经济性及并网主体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根据新能源和新型主体并网的类型、容量规模、接入电压等级、系统运行特性等,科学界定辖区内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管理范围,把必须管住的管到位。对于已纳入涉网安全管理范围但暂不满足涉网管理要求的存量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应会同地方电力管理部门科学制定改造方案并稳妥推进。

  《通知》要求,切实提升涉网安全性能,优化涉网管理服务,推动并网主体友好并网,推进技术创新与涉网技术标准制修订。要加强涉网参数管理,规范涉网参数管理流程,强化建模及参数实测管理,落实涉网参数复测要求。要优化并网接入服务,加强接入电网安全风险评估,执行并网调度协议管理,强化并网接入过程管控。

  针对强化并网运行管理过程中的容量变更管理、调控能力和信息采集能力建设、虚拟电厂运行管理、网络安全管理、通信运行管理等5方面,《通知》提出了具体要求。

  《通知》强调,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地方电力管理部门应加强涉网安全监督管理,健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定期组织对电网企业及其电力调度机构、并网主体开展监督检查。电力调度机构应加强并网主体涉网安全管理,对于并网主体为规避电力调度机构调控而采取破坏通信设备设施等的行为,要严肃调度纪律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考核,必要时按照规定履行电网解列程序,并将情况报告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地方电力管理部门。

  责任编辑:沈馨蕊

来源:中国能源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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