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监管效能,维护电力市场准入秩序,按照国家能源局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2024年4~10月,福建能源监管办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电力业务资质许可专项监管工作。
本轮专项监管对象主要是2021年以来采取告知承诺制取得许可证的发电企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和已并网发电项目运营单位、相关电网企业、电力调度交易机构,以及在建的220千伏及以上电网工程参建单位,并根据监管对象许可类别、信用等级、所在区域等设定,采用信用与“双随机,一公开”相结合的方式,对其中112家企业开展分级分类监管。截止10月,专项监管针对25家企业的现场检查和87家企业的非现场检查已全部完成。
根据排查及检查情况,福建能源监管办对29家一、二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下发许可条件保持提醒告知书,督促企业及时完善人员配置,并持续保持许可条件;下发《关于部分企业未按时申报登记事项变更情况的通报》,对54家持证企业超期办理或未办理许可证登记事项变更的情况进行通报;对20家问题企业下发整改通知书并限期整改;对4个涉嫌违规案件线索进行立案稽查。同时,按照归集时限要求,完成能源行业信用信息平台40项行政检查信息、2项行政处罚信息的归集。
下一步,福建能源监管办将总结专项监管工作经验,巩固监管成果,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效能,营造诚实守信市场环境,为推动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贡献监管力量。
责任编辑:王萍
来源:福建能源监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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