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1至9月,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4.2%,同比下降1.5个百分点;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1.8%,同比上升0.9个百分点。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2+26 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58.7%,同比下降5.1个百分点。长三角地区41个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3.1%,同比上升2.6个百分点。汾渭平原11个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63.5%,同比下降1.1个百分点。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寇江泽
责任编辑: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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