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能源新闻网讯(曾会云)近日,国能清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广东清远电厂”)1823万吨/年一期项目顺利取得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颁发的取水许可证,为该厂依法取水、合规用水提供了重要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为确保电厂依法合规生产,该厂在项目筹备之初,就成立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取水许可证办理等相关工作。在取水许可证的办理过程中,该厂与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保持了密切的沟通与合作,按时提交了详尽的取水许可申请资料,并积极配合进行了现场勘察、审查评估等多个环节的工作。针对取水工程、水计量设施安装配备、智慧水务系统建设、节水控水措施及水资源保护落实情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广东清远电厂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整改,确保各项指标均达到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与要求。
责任编辑:许艳
来源:中国能源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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